.abbe7e19e7ec9accfa {position:absolute;opacity:0;height:0;width:0;overflow:hidden;} 青石岭青石岭的午后,阳光毒辣,将山间的青石板晒得滚烫,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草木气息。
花聚邦半躺在一张吱呀作响的竹椅上,身上那件原本花哨的锦袍如今沾满了酒渍,显得邋遢不堪。他眯着眼,任由正午的烈日炙烤着脸庞,那张曾经迷倒无数闺阁少女的俊脸。如今已爬满了风霜的皱纹,眼窝深陷,透着一股生无所恋的颓废。
唉……一声悠长的叹息打破了山野的寂静。花聚邦伸手摸了摸空空如也的酒壶,嘴角泛起一丝苦涩。
「想我花聚邦,一生纵横花丛,号称【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】,何等快活!」他自言自语,声音沙哑,「自从收了那仇冰紫,老子这日子就没顺当过。现在倒好,连她人都被魔教抓了去,留下我这个孤老头子。除了肏屄啥也不会,这江湖路远,我还能去哪?」
他曾经是个生性放浪的采花大盗,视礼教如无物,视贞洁如粪土。可自从遇见了仇冰紫,那颗漂泊了半生的贼心便收了大半。如今佳人不在,他觉得自己就像这青石岭上的一块烂木头,除了等死,别无他用。
就在他多愁善感,准备把这空酒壶砸向太阳以示愤慨时,天边忽然掠过一道红影。
那速度之快,竟在空中拉出了一道残影。仿佛一道红色的闪电撕裂了湛蓝的天幕。
花聚邦浑浊的眼睛猛地一凝,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。
「谁?!」
话音未落,一阵香风已扑面而来。那是一种混合了烈日气息与某种奇异花香的味道,熟悉又陌生。
红影轻盈地落在了他面前的空地上,激起一圈细微的尘土。
那是一个女子,美得惊心动魄。
一身红丝红纱的劲装,将她那曼妙火爆的身姿勾勒得淋漓尽致。她眉眼如画,却带着一股子妖冶的媚态,正是曾在江湖上掀起过一阵血雨腥风的妖女———简慕歌。
花老贼,几日不见,怎么把自己折腾成了这副行尸走肉的模样?
简慕歌微微喘息着,那双勾魂摄魄的眸子死死盯着花聚邦,眼神里交织着复杂的情愫———有怨,有恨,更多的却是一种劫后余生的狂喜。
花聚邦愣住了。他揉了揉眼睛,以为是日头太毒产生了幻觉。
「简……简慕歌?你不是被……」他迟疑地叫出了这个名字。
这个名字像是一根引信,瞬间引爆了简慕歌压抑已久的情绪。她也曾是花聚邦的性狗之一。那段日子里,在花丛中留情,虽然名义上是主狗,实则有着难以言喻的默契与情愫。
「是我!」简慕歌突然笑了,笑得凄美绝伦。
下一刻,她竟不顾一切地扑了过来。
花聚邦下意识地张开双臂,将这个温热的身躯紧紧抱住。那熟悉的触感,那令人心悸的体香,让他这个「孤独的老头」瞬间找回了久违的生机。
「你……」花聚邦刚想问话,嘴唇却被一片温热封住。
简慕歌的吻热烈而疯狂,带着一种近乎毁灭的绝望。她曾是花聚邦的狗,如今虽然身份变了,但这大晴天的青石岭下,旧情复燃得比山火还要迅猛。
「主人……」简慕歌在他怀里呢喃,手指在他胸口胡乱抓挠,「你不要我了么?」
花聚邦本就是个生性风流的浪子,虽然如今心有所属,但面对这送上门来的旧爱,加上他本就空虚寂寞,哪里还把持得住?
「小妖精……」花聚邦低吼一声,便在这青天白日之下。在这茅屋之外,重温旧梦,行那云雨之事。
他的大手探入那红纱之下,几下便撩拨的简慕歌情欲高涨,淫水潺潺,随后便掏出10寸余长的肉棒,两手抓住她的宽胯,按了下去。
「嗯哼哼——好棒~主人——」
「啪啪啪啪啪啪啪啪!!」简慕歌抬臀狠坐,花老贼挺腰猛插。
嗯啊啊啊啊——去了去了——
仅仅几十下抽插,简慕歌便仰头娇叫着去了。
简慕歌回过神,刚跪下含住大鸡巴书。
茅屋的木门「吱呀」一声被推开了。
花前辈,何事喧哗?
一身青衫,满脸困意的李归挠着头出来了,最近天天晚上「当老鼠」,白天困的不行。
眼前的景象让李归微微皱眉:姨母居然早就和花前辈是这种关系了?难道说第一次见面就已经是了?那地上的尿液…透明的水渍……野兽的叫声……家猪逃出来的调侃……原来这两人才是藏的最深的!
看着这光天化日就行苟且之事的两人,李归无奈的摇了摇头道:「姨母你来了」。
简慕歌猛地推开花聚邦,理了理凌乱的衣衫。虽然脸颊绯红,眼神却瞬间恢复了清明。
「归儿」简慕歌深吸一口气,声音恢复了平静,「我是来投诚的。」
花聚邦被推得一个趔趄,正要发怒,却见简慕歌神色大变,那股子妖媚劲儿收得干干净净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心惊的严肃。
「投诚?」花聚邦愣住了,「你不是去武林盟当你的母马了吗?怎么,祁斯仁那狗东西把你赶出来了?我还以为是祁斯仁技术太差没给你伺候好,你才来找我来了。」
提到「祁斯仁」三个字,简慕歌娇躯一颤,眼中闪过一丝恐惧。
「我没有背叛你们。」简慕歌的目光扫过两人,最终落在李归身上,「花聚邦,你听好了。当初我离开你去投靠武林盟,并非贪图荣华富贵。而是为了调查那让武林风气越来越放荡的原因。」
花聚邦闻言,脸色一变:「这么说你是为了大计?这不像你风格啊。」
「是。」简慕歌没有过多解释,惨然一笑,「但我低估了祁斯仁。那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。我本是妖女,是公用炉鼎,对一般的媚毒久病成医,百毒不侵,【仙子媚对我的影响很小】。可祁斯仁对我用的不是毒,是魔功!」
她猛地扯开自己小腹纱衣,露出白皙小腹。在那里,有一个若隐若现的、仿佛活物般蠕动的黑色印记。
「他趁我毫无防备时,用天魔噬魂功在我体内种下了【魔种】。」简慕歌的声音因痛苦而颤抖,「这魔种会吞噬我的意志,让我在清醒的状态下,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去迎合他,去扮演一个被他彻底书
驯服的【宠物】。我虽然意识清醒,却只能假装沉沦,假装乐在其中。一旦我生出反抗之心,他远在千里之外就能催动魔种,让我痛不欲生!」
李归瞳孔微缩,上前一步,仔细观察那个黑色印记,沉声道:「这就是天魔噬魂功的威力?这么霸道!」
「没错。」简慕歌看向李归,「我这次冒死逃出来,就是为了找你,你既然可以研究出【仙子媚】的解药,是不是也有办法可以解除我体内的魔种?」
李归沉默了片刻,点了点头:「箫率,他已经会【天魔噬魂功】了,而且箫公子也在研究破解之法。」
「太好了!」简慕歌长出一口气,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。
花聚邦听得云里雾里,但他看到简慕歌小腹上的浅浅黑印,以及她眼中真实的痛苦,终于相信了她的话。
「既然有解救之法,那还等什么?」花聚邦急道,「咱们这就去天机阁!」
简慕歌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,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。
「去天机阁路途遥远,祁斯仁随时可能察觉。你以为我是来跟你温存的吗?我是来报信的!」简慕歌厉声道书,「花聚邦,收起你那副浪荡样!仇冰紫还在魔教手里,我体内的魔种随时会发作,现在不是你儿女情长的时候!」
花聚邦被训得一愣一愣的,指着自己鼻子:「我……」
「李归,我们走。」简慕歌不再理会花聚邦,转身对李归道,「此地不宜久留,祁斯仁的耳目遍布江湖,我离开青鸾殿太久,他一定会起疑。」
李归点了点头,收剑入鞘:「花前辈,你在此地等候,我们去去就回。」
「什么?你们去?」花聚邦急了,这刚见着旧情人,还没亲热呢就要分开,「我也去!我是她前主人,我得看着她!」
简慕歌回眸,那一眼风情万种却又带着刺骨的寒意:「你去了只会拖后腿。老老实实待着,等我们救出仇冰紫,我再来找你【算账】!」
说罢,她不再回头,与李归化作两道流光,瞬间消失在青石岭的尽头。
花聚邦呆立在原地,望着空荡荡的山路,手里还残留着简慕歌的余温。
「这小母狗……还是这么霸道。」他苦笑着摇了摇头,却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。
阳光依旧毒辣,但花聚邦觉得,自己那颗已经沉寂的心,似乎又因为简慕歌的出现,重新燃烧起了一丝希望,只是自己能做点什么呢,好像还是什么都做不了……
青石岭外,风波再起。一场针对祁斯仁的反击,正随着这三人的汇合,悄然拉开序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