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:2008年6月3日
时:08:40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人:陆铮 省委办公厅综合协调处处长、专案组成员
人:马援朝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
人:方晴 省电视台调查记者
人:秦明月(肖明月) 重见文化公司创始人
人:沈若溪 省文物局副研究员
人:顾晚亭 晚亭文化公司总裁
六月三日。上午八点四十分。
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。旁听席从第四排开始坐人。前三排留给当事人和证人。第四排靠墙的位置先被填满,然后是中间,最后是过道两侧。没有人说话。有人咳嗽了一声,用手捂住嘴,把后半截咳吞回喉咙里。
方晴坐在记者席第一排。面前放着录音笔和笔记本电脑。录音笔是银色的,和陆铮那支同款但不是同一批次——她这支的麦克风孔外面多一圈金属滤网。笔记本电脑的屏幕还黑着,电源线从她椅子底下绕过去,用胶带贴在地板上。
她没有扎头发。耳后那支圆珠笔还在。
秦明月坐在旁听席第三排靠墙的位置。手里没有病历本。没有包。没有手机。只是空手坐着。穿了深蓝色衬衫,领口别了一枚很小的胸针——铜羽人的缩小版,青铜材质,是她自己找厂子开的模。锁骨窝里那颗痣被领口遮了一半。
沈若溪坐在她旁边。木簪换成了一根黑皮筋。左手中指的老茧在膝盖上交握的时候压进了另一只手的掌心。
顾晚亭从北京飞回来。坐在最边上的位置。暗色套装,左手腕上那颗最旧的蜜蜡换了新绳子——不是红绳,是深棕色蜡线,编了金刚结。绳子在她腕骨上绕了三圈,比旧绳子多一圈。
马援朝坐在公诉人一侧的助手席上。面前放着一沓证据材料,封面是一张索引表。钢笔夹在索引表和封面之间,笔夹露在外面。
陆铮坐在他旁边。
法庭的气味和陈副馆长办公室不一样。陈副馆长办公室里是旧纸浆和樟脑。这里是新装修的甲醛和打印纸。空调温度开得很低,出风口在天花板正中央,冷气往下压,把前排人身上的体温全部吞掉。
旁听席最后一排的座钟敲了一下。时针和分针在罗马数字九的位置重叠。
侧门开了。
秦天雄被法警带进来。浅灰色被告人马甲,棉布质地,肩膀位置太宽,腰身太窄,不是按他的尺寸做的。里面是白衬衫,第一颗扣子没系——不是他的习惯,是衬衫领口的扣眼被反复浆洗缩了水,扣不进去。
他的头发剪短了。鬓角的白发被推子推过,推得不够干净,鬓角底部留了一道很细的白茬。后颈的头发也推短了,发际线上的一个小肉痣露了出来。以前被头发遮着,没人见过。
两个法警走在他左右。不是押送——是引。步伐和三月十七号那天他走进企业家晚宴的时候一样。从门口走到被告席,八步。
他坐下。把双手放在膝盖上,摊平。和在审讯室里一模一样。不是在认罪。是把所有动作缩减到最少。控制一个人能控制的所有东西。
审判长宣布开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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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3日
时:09:05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第一天。公诉人宣读起诉书。
五项罪名。走私文物罪,行贿罪,非法经营罪,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,洗钱罪。每一条后面都附了证据清单编号。编号从001排到127,横跨秦天雄案的全部卷宗。
公诉人的声音在法庭的吸音墙板上被削掉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落在每个人的耳膜上。他在每一书条罪名的最后一个字上把声音压重了一拍,然后停顿,然后读下一条。
秦天雄坐在被告席上。没有动。他的手放在膝盖上,没有握拳,没有张开,没有抖。五根手指的指甲被剪短了——以前留着一毫米的指甲,现在剪到肉边缘,指甲缝里没有灰。
辩护人席上坐着一个年轻律师。法援指派。资历浅——西装袖口的商标还没拆,白色丝线绣的英文字母,被法庭的灯光照得反了一下光。他翻案卷的速度比钟律师慢了不止一倍,每一页都要看很久,像是在找什么,又像是已经知道自己找不到。
钟律师没有出庭。他本人被立案后申请回避,此刻在另一间讯问室里接受关于代租仓库和伪造签名的讯问。讯问室的灯管和这间法庭是同一型号——飞利浦T8,色温四千K,冷白光。照在不同人的脸上。
第一天结束的时候方晴的笔记本电脑上多了一份文件。
她每一条罪名都单独建了一个批注。001到127,每一个证据编号后面都跟着方晴的标注。有的写着「确证——此前已核实」,有的写着「补充——需等明日证言」。最后一条批注写在文件名上,六个字加一个标点:秦天雄。你不跑吗。
她合上屏幕。录音笔的红灯从九点亮到下午五点。电池还剩一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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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4日
时:08:55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第二天。证据质证。
旁听席上的人比第一天多了一排。靠墙站了几个从走廊里挤进来的人。法警在门口又加了一把椅子,让年纪最大的人坐下。
何曼出庭。
她从证人通道走出来的时候,走廊的灯把她的影子打在地上。影子从门口一直拖到证人席。
深蓝色外套。统一配发。翻领上的白色编号被日光灯照得反光。没有化妆。头发用黑色皮筋扎在脑后,额角碎发滑出来两绺,和她第一次坐在审讯室里一模一样。嘴唇上有干裂——不是缺水,是审讯期间的室内湿情度太低。
耳垂上只有一只珍珠耳环。另一只留在了宣示笔录那天的洗手间。那只耳环现在在证物袋里,袋子上贴着编号064。
她走到证人席。坐下来。把双手放在台面上。左手无名指的指节上有一道很浅的压痕——戒指被摘掉之后的印记。戒痕的颜色比她周围皮肤浅一个色号。她在被双规之前摘掉了结婚戒指,放在家里床头柜的抽屉里。戒指还在那里,抽屉锁着。
「证人,请陈述你与被告人秦天雄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涉案事实。」
何曼把手从台面上移下来,放在膝盖上。手指交握。左手拇指按在右手虎口上,按的力道比她写字的时候轻。签字的时候她每一笔都压得很深,纸面上留下凹槽。现在不是签字。是说。
她说了一个半小时。
每一个时间点都和她在补充交代里写的一致。通话记录上的日期。短信里的暗语。孙同转达的「周副书记的意见」。秦天雄在鉴定会后把她叫到一边说的原话——「你不是在盖章。你是在上船。」
说到最后一段的时候,她的声音在「船」这个字上收住了一帧。
然后她转头看了被告席一眼。
秦天雄没有看她。
他的视线落在证人席前方的护栏上。护栏是不锈钢的,表面磨砂。他的脸映在护栏上,被磨砂表面拉成了一道模糊的灰影。他在看护栏里的自己。
何曼把视线收回去。放在台面上。双手松开,重新交握。这一次是右手拇指按在左手虎口上。和刚才反过来了。
邱振国出庭。
他从证人通道走出来的时候摘下了金丝眼镜。折叠。放进上衣口袋。和在博物馆被带走那天一模一样。那天走廊里的声控灯在他被带走之后灭了。今天法庭的灯不会灭。
他确认了三件事。三号库A字头文物的编号变更记录。三份调拨文件上的签名鉴定结论。以及他对编号变更知情并被要求保密的全部时间线。
说到「保密」这个词的时候他的手指伸向上衣口袋,碰到眼镜腿,然后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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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4日
时:14:20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下午两点二十分。秦世昌亲笔信质证。
法证组组长出庭。书面鉴定结论装订成一本薄册,封面是白色卡纸,内页附了笔迹比对图谱。信上每一个字的笔画走向和清册上秦世昌的签名一一对应,比对样本取自清册原件中十七件未入库文物记录页的落款。
鉴定结论当庭宣读:送检信函与比对样本出自同一人之手。
公诉人站起来。从证物台拿起秦世昌信的副本。不是原件。原件在省检察院证物室,恒温恒湿。副本是扫描打印的,字迹的墨色和纸张的纹理被打印机还原得几可乱真。他把副本翻到第二页,食指压在段落的起始处。
「我念一段。」
法庭里空调出风口的嗡嗡声被按掉了一档。有人把风速调小了。
「维国窃件只三。其余十余件,为小儿天雄自仓库暗取。他第一次拿的时候十六岁。从那天起他再没停过。我不敢拦他。我知道他拿走的不是文物,是顾公一辈子的心血。但我还是没拦。」
翻了一页。
「我儿子——秦天雄——他知道东西不止三件。他开始从仓库里往外拿东西。我不敢拦他。顾公,我怕我儿子。」
最后四个字落在法庭的空气里。空调的出风口重新嗡了一声。风速又被调回来了。
秦天雄坐在被告席上。
他的手在膝盖上摊平。五根手指伸开,指腹贴着裤管。和上次在审讯室里一模一样。审讯室里他问「她妈怎么样」之后就是这个姿势。现在也是。审讯室里没人告诉他她妈还好。现在法庭上也没人告诉他。
他把手翻过来。掌心朝上。然后重新翻回去。两次。
然后他说了一句话。
「我父亲是个懦夫。」
声音不高。字和字之间没有停顿。不像他平时说话的方式——平时的秦天雄每句话都留空白,空白里塞着第二层意思。这次只有一层。
「但他的懦弱不是我的懦弱。我承认我拿了文物。但不承认走私。走私的界限在哪里。如果东西本来就是他的父亲的,他死了以后自然由我继承。」
公诉人站起来。
没有立刻开口。从证物台拿起另一份文件。薄。两页纸。左上角有编号。递交给审判长和辩护人各一份。辩护人拿到以后翻了一遍,手在纸面上停了。
「补充证据。天雄物业仓库租赁合同复印件。签署日期——」
公诉人顿了一下。法庭里的回音把那个停顿拉长了一瞬。
「二〇〇六年九月。」
他翻了一页。
「秦世昌死亡日期——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三日。合同签署日期比死亡日期早二十二天。出租人签字栏——」
他把纸往投影仪上推了一下。法庭正中央的投影幕布上显出合同的底栏。签字栏里的笔迹被放大到一尺高。秦天雄。三个字。连笔。横折钩的收笔方向是往右上方挑的。
「被告人秦天雄。这份合同是你签的。你出租的东西那时候属于秦世昌。你在继承开始前二十二天已经合法出租了自己尚未继承的文物。出租人一栏签着你的名字情。」
秦天雄沉默了。
法庭记录员在键盘上敲了一行字。打字机的针式打印头在纸上打出一声很细的咔响。
*被告人对该份证据未提出异议。*
秦明月坐在旁听席第三排。她的右手放在扶手上。手指没有动。指甲在木质扶手上压了一下,压出了一个很浅的弧形印子。扶手涂了清漆,印子会弹回去。
沈若溪把手放在她手腕上。不是握住——是两根手指,中指和食指,搭在她腕骨内侧。修复师的手。左手。指尖有老茧的那只手。她摸过铜羽人残片断口的毛刺,也用同样的力道摸过秦明月手腕上跳动的脉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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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4日
时:15:50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下午。肖萍的自述视频在法庭上播放。
法庭正中央的投影幕布降下来。遮光帘在轨道上滑过去,发出一声很长的布面摩擦声。法庭暗掉。后排有人把椅子往前挪了半寸,椅腿和地面磨出一声很短的吱响。
视频开始了。画疯情面没有推轨,没有切换。一台摄像机,一个机位,一个镜头从头到尾。背景是一面白墙,墙上没有挂任何东西。
肖萍坐在轮椅上。头发白了一半,白的部分从太阳穴往头顶蔓延,像是从皮肤下面渗透出来的霜。卷发没有吹干,发尾还有点潮,水珠渗进衣领的棉布里。她穿了一件藏青色对襟开衫,领口用别针别着。别针是旧式的,铜色,针尖上有一点锈。
她的手放在轮椅扶手上。手背上的皮肤薄得能看到青色的静脉,一条一条,分叉,再分叉。手指没有抖。但每一个指关节都凸出来,像被拧紧过。
她开始说话。
声音很轻。但每一个字都落在法庭的吸音墙板上,被吸掉了一半回音之后剩下的那一半比正常音量更清楚。不是大声。是干——她说完一句话之后嘴唇合上,嘴唇内侧的黏膜黏在
一起,下一次张开的时候要先挣开那层很薄的黏膜黏连。
「这些数字我记了十年。」
她的右手从轮椅扶手上抬起来。没有纸,没有病历本。她对着镜头背。手指在空中画每一个数字的时候停顿一次。
「一九九八年五月,第一次,天雄物资注册。注册资本五十万。其中二十万是从老太太存折里借的。存折里的钱是老太太二十年前在生产队食堂食堂帮厨时按年攒的。他没还。」
手指在空中顿了一下。往下压了半寸。
「二〇〇一年三月,天雄物资改名天雄集团。集团注册的同一天何曼在省厅盖了第一个章。编号BH02。地皮两块。一块在港南区,一块在石门路。石门路那块地他后来在上面建了会所。会所的消防验收是何曼代签的。」
她的手指继续往下。每一个年份后面都跟着一个事件。每一个数字后面都跟着一个编号。她不是在看病历本。她是把病历本背出来了。
「二〇〇三年七月。他第一次用秦明月的名字注册了子公司。秦明月当时在大学。暑假回来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被拿去工商局备了案。她问他。他说——你是我女儿,你的名字不用白不用。」
秦明月坐在旁听席上。把头低下去。不是低头——是脖子往下沉了一截,下巴压住锁骨窝。
「二〇〇六年九月。秦世昌死。秦天雄隔了一周才来签字。来的那天穿了新衬衫。签字签了四个字——秦天雄代签。不是‘子秦天雄’。是‘秦天雄代签’。」
肖萍的手指停了。手指还在空中,没有收回去。
「二〇〇八年三月。他在企业家晚宴上对女儿说——你是我最好的筹码。那天晚上我女儿回到家里,没有哭。她坐在床边,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。鞋跟断了。她把断掉的鞋跟放在鞋盒里。鞋盒外面写了日期——三月十七号。她说——妈,你再给我做一碗粥。」
肖萍的声音在「粥」字上收住了。
她把手指收回轮椅扶手上。手背上的静脉在日光灯下分叉,一条一条隐进皮肤里。她没有看镜头。她看的是镜头上方某个地方,那上面什么都没有。
「现在我女儿改姓了。她说新公司叫重见。我给她写了两个字——清册。她把它裱在展馆入口。」
视频结束。最后一帧停在肖萍把手放回扶手上的动作。手指交握。左手无名指上没有戒指。
遮光帘在轨道上滑回去。法庭重新亮了。
秦明月没有提前看过这段视频。她坐在第三排靠墙的位置。头低着。右手放在左手手背上。手指轻轻压着虎口——那个位置,上次在修复室里她用指尖在残片标签上描过老师星号的手势,一模一样。
她咬了咬牙。咀嚼肌在颧骨下方鼓了一下,然后松开。然后把头抬起来。重新看着前方。前方是被告席。
秦天雄没有回头。
他的手还摊在膝盖上。但手指往回缩了半寸。五根手指从伸开变成半弯曲。指腹离开裤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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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5日
时:16:30
地: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
第三天下午。庭审结束。审判长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秦天雄被法警带离。他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在被告席的挡板上碰了一下。挡板是木质的,包了人造革。膝盖碰到挡板的声音很闷。他站在那里,被法警引出来。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。
回头。
不是看他女儿。秦明月坐在第三排,他往那边看的视线被法警的肩章挡住了。他看的是墙上那张被投影过的秦世昌信的最后一页。投影幕布还亮着,物证暂存显示没有翻掉。最后一行字在屏幕上,灰底黑字。
*顾公,我怕我儿子。*
他看了大概两次呼吸的时间。然后转过身。侧门在他身后合上。
秦明月站起来。沈若溪伸出手握住她的手腕。不是拉手——是修复师的手握着策展人的手腕。虎口卡在腕骨上方,力道和她在修复台上固定一件器物的姿势一样。不松,不紧。刚好不让被固定的东西移动。
秦明月没有哭。她把沈若溪的手指从自己手腕上拿下来,重新握回沈若溪手心里。握住。然后放开。
走出旁听席。
走廊里日光灯管嗡嗡响。她走到走廊尽头,靠墙站着。从口袋里掏出手机。
「庭审结束。我爸在法庭上听到我奶奶的名字时手在抖。他最后一次抖,大概是因为那个女人在粮袋里藏的旧钞票早就被老鼠啃光了。」
发送。她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掌心里。屏幕朝下。信号灯闪。绿色。每三秒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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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5日
时:18:20
地:重见公司办公室
人:沈若溪 省文物局副研究员
人:秦明月(肖明月) 重见文化公司创始人
傍晚。重见公司办公室。
沈若溪把铜羽人复刻品旁边的展签从打印机里抽出来。纸还是热的。激光打印机的余温从纸面往她指尖传递,比她体温高了大概五度,在她的指腹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散掉。
展签的标题是她自己写的。黑体。二号字。标题下面空了一行。
*三件残片的合体*
空一行。
*左翅(陈副馆长)。右翅(沈若溪)。躯干(顾晚亭)。*
再空一行。
*经手人:秦世昌(1968)、秦天雄(1986—2008)。*
最后一行。
*本件文物于2008年4月由专案组在石门路58号地下室内寻回。*
她把展签放在展柜旁边。没有贴上去。纸边卷了一下,她用掌心把它压平。掌心的温度在纸面上留了一块很淡的热痕,三秒后消失。
秦明月站在她旁边。手里拿着一支红笔。普通的红色圆珠笔,笔芯是0.5的,笔头在纸上压下去的时候油墨从笔尖涌出来聚成一个小点,然后被拖成一道线。
她在「秦天雄」两个字旁边加了一个括号。圆珠笔的油墨在激光打印纸上滑了一下——太滑了,笔尖在纸面上飘了半毫米,括号的第一笔弯出了一个小锯齿。她把笔提起来,重新压下去,风情把括号写完。
括号里写了一个字。
*子*。
不是恨。是事实。秦世昌在出生证明存根上写过一句话。她见过那张存根。纸已经黄了,铅笔字被岁月抹掉了大半,但最后一行还认得出。
「我在公证处看到过他出生证明的存根。秦世昌在他出生档案上写了一段话——‘教子无方,愿他不成我’。」
沈若溪看着她把笔收进抽屉。抽屉里还有别的东西。公司的印章。工商局的批文。一沓还没拆的打印纸。一支备用的红皮筋——和她扎头发的那根一样颜色。
秦明月把展签贴到展柜上。双手按在玻璃面上,从左往右推了一下,把空气泡推出去。
展柜里铜羽人三件套的复刻品在射灯下安静地立着。左翅。右翅。躯干。拼接线的树脂填层在灯光下反着一条很细的亮边——沈若溪复刻的时候在树脂里掺了一点点铜粉,让它和原件的材质呼应。这是她一个人的决定,没有跟任何人商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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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:2008年6月5日
时:23:15
地:陆铮宿舍
书
人:陆铮 省委办公厅综合协调处处长
深夜。陆铮把秦天雄庭审期间的所有材料归档。
档案盒的侧面标签上「秦天雄案」四个字被写了两遍——第一遍是蓝色圆珠笔,写错了编号,用修正液涂掉重新写的。修正液干了之后纸面上鼓起一小块白色的硬壳。
他把庭审记录放进第一格。证据清单放进第二格。补充证据(仓库租赁合同)放进第三格。何曼的证言笔录放进第四格。邱振国的证言笔录放进第五格。秦世昌亲笔信副本放进第六格。
第六格最薄。只有两页纸。
秦天雄的五项罪名全部坐实。合议庭的讨论窗口不超过两周。何曼的立功认定在庭审中被公诉人当庭确认。邱振国的供述被采信。钟律师的协助洗钱另案处理。周秉义的审查已进入省委层面的正式纪检程序。
他合上档案盒。从桌上拿起便签纸。钢笔。蓝黑墨水。
*苏书记:*
*秦天雄案庭审结束,等候宣判。五项罪名均已完成证据质证,合议庭讨论窗口不超过两周。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秦世昌信件的质证未提异议,补充证据(仓库租赁合同)已当庭采信。何曼立功认定获公诉人当庭确认。*
最后一行写完。他把便签纸折好放进信封。收信人写苏振国。
手机响了。
苏振国。只回了一句话。
「秦世昌的死亡证明日期你还没给我。」
陆铮看着这条消息。
他拨了马援朝的电话。响了一下。接了。
「援朝。秦世昌死亡证明上的签字日期和实际死亡时间差了一周。证明上秦天雄的签字痕迹——有没有可能在法证层面检出倒填。」
「可以。」马援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,咬字还是发电报的节奏,短,快,关键处比别处多加一份力。「用书写压力和纸张纤维的交叉比对。如果笔迹是在纸张被折叠之前或之后写的,纤维断裂的方向不一样。」
「要多久。」
「三天。」
陆铮把右腿伸直。膝盖没有响。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密密地摇着,六月的叶子已经长硬了,叶面的蜡质层在路灯下泛光。风从窗缝挤进来,把茶几上那页建议书草稿吹得纸角翘了一下,又落回去。
「够。」
他把电话挂了。明天是六月六日。离秦天雄案宣判,还有不到两周。
【第三十四集完】